据《广州日报》报道 10月24日下午,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备受关注的小艺艺被虐案一审宣判,其父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0年7月,被告人张某与其前妻离婚后,二人生育的小女儿小艺艺(化名)由被告人张某负责抚养。2011年10月,张某从老家湖南将小艺艺接至珠海市,与女朋友柳某娟(另案处理)合住。2011年12月5日8时许,张某在住处发现小艺艺将大便拉在裤子上,便用衣架击打女儿。12月6日晚上7时许,张某再次发现小艺艺拉了大便在裤子上,便给小艺艺冲凉,因小艺艺在冲凉时哭泣,张某用力捏小艺艺的左上臂,然后拎起小艺艺扔到床上,往小艺艺阴道内涂护阴洁,涂完后用毛巾在小艺艺阴道内用力擦。 12月8日,张某发现小艺艺左手臂无法抬起,便将小艺艺送至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治疗,因病情严重,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现象,于12月9日又先后被转入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和珠海市人民医院治疗。
经司法鉴定,小艺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阴道裂伤的损伤程度达重伤;左肱骨骨折的损伤程度达轻伤。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遂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