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合肥市民丁女士来电称,她在蜀山区一小区买了一套精装房,“交房时,我发现房子甲醛超标。”
接到交房通知后,丁女士特别高兴,但令她失望的是,房子的甲醛超标了,“虽然交房标准里没有约定,房屋甲醛超标是否能交付,但如果住进去,我不安心。”
随后,她以此为由,拒绝交房,“我觉得,房子未能按时交付是开发商的责任,所以我认为,对方应赔偿我一些违约金。”
对此,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值班律师表示,丁女士不能拒绝交房,同时也不能要求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因为双方并未对甲醛超标能否交付作出明确约定,因此甲醛超标不能作为不能交房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