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 从11月1日起,全省21个医改试点县42家县级公立医院所有药品按进价销售。同时,CT、磁共振检查治疗价格降低20%,手术类和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分别上浮10%和30%。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省物价局农医处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涉及4大类583项医疗服务价格(详见星空社区:www.xksq.net)。记者在此次调整目录中看到,一直被市民关注的CT检查治疗价格费用,降低了78项,如:CT平扫每部位从120元降为96元,降幅20%。降低磁共振检查治疗价格92项,如:颅脑磁共振成像,每次从390元降为312元,降幅达到20%。
体现医务工作者劳务价值的护理类和手术类价格,此次也有调整。提高了护理类价格25项,提高幅度为30%,提高手术类价格400项提高幅度为10%,并对价格进行了整数处理。
此外,为弥补县级医院药品实行零差率减少收入,新设立了诊察费,分为中医辨证论治和西医诊察共13项,具体价格每人次从35元至60元不等。其中西医普通门诊35元/次,主任医师门诊55元/次。中医普通门诊40元/次,主任医师门诊60元/次。
值得关注的还有一条政策,就是医保支付政策与医疗服务价格同步调整。其中,门诊诊察费西医每人次医保支付33元,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每人次医保支付38元,其余由个人支付。住院诊察费(中医辨证论治)、护理类、手术类等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政策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