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一名安庆驾驶人用迷彩布料,为自己的爱车免遭电子监控的抓拍,而特定量体做了两件“外衣”。10月20日,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发现后,依法查处了这起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7时26分,该大队民警在辖区沪渝高速安庆北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无号牌黑色轿车驶入收费道口,于是,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为皖HB04××前后均有号牌,只是穿上了厚厚的迷彩“外衣”,远看还以为无号牌。被查后,驾驶人坦言,为号牌量体做的“外衣”,是为了躲避电子眼抓拍而受到违法处罚。民警用数码相机固定违法证据,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该车驾驶人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并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