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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想见习 三途径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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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0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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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想见习 三途径可申请
专家解读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
记者 祝亮
 

星报讯  随着一届又一届的高校毕业生离校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可帮助毕业生实现就业。日前,合肥市人才服务中心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进行解读。

据了解,见习是指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实践训练的就业扶持措施,把劳动和培训紧密结合起来,以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作为承担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平台,需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按时发布见习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和见习时间等有关信息,其中见习岗位应有利于发挥见习毕业生的专长,见习时间为3~12个月;具备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规章制度及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能按规定提供地方政府承担费用以外的见习毕业生基本生活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条件。

毕业生申请就业见习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离校未就业的皖籍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之内、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申请就业见习有三种途径,包括:自行对接,即自行至各就业见习基地(单位)参与见习;集中对接,即参见全市毕业生就业见习对接会;登记推荐,即自行至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接受推荐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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