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10位公民通过信件、邮件、电话等方式,对现行道交法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56条。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由于加入了市民的声音,修正案(草案)做出了电瓶车、报废车、疲劳驾驶等9处修改。
三轮车、电瓶车驶入快车道将受罚
车子一上路,不管出了大“毛病”,还是小“症状”,处理起来都会牵涉到很多“相关部门”。
修改稿中,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问题,将“合理规划城市公交线路、站点及停车场”划归作为交通运输部的职责。同时还在草案第二条第一款中增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拖拉机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通报拖拉机登记、安全技术检验、驾驶证发放和对拖拉机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处罚情况”的规定。
与此同时,对于三轮车、电瓶车驶入快车道的行为,草案修改稿也予以规范,指出,对进入城市快速路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30元罚款。
不办报废手续无法登记新车
“为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杜绝应当报废的机动车不办理注销登记现象,草案修改稿将其写入条款。”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庄立权介绍道,“应当报废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前,应当办理报废的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
单位门岗不得影响道路通畅
现实生活中,很多马路两旁的商店,恨不得把广告牌搬到马路中间,引起了安全隐患,甚至造成安全事故。征求意见时,不少市民提出,单位门岗设置应当向单位内收缩。因此,修改稿规定:“单位设置门岗、广告和标牌等不得影响道路的正常通行”。
凌晨长途客车得休息3小时
草案修改稿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疲劳驾驶机动车,一般每两小时停车休息一次,休息时间不少于10分钟;连续驾车行驶4小时的,应当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违反规定的,不仅对驾驶人进行处罚,还对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