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合肥市民刘先生在三里庵一家餐厅吃饭,共消费130元,按照餐厅的优惠,赠送了他50元的代金券,当时服务员说代金券没有消费限制。但昨天刘先生再去这家餐厅消费时,服务员却不认账了。
刘先生和家人在国庆假期时在三里庵一家餐厅吃饭,餐厅的门口打着“满100送50”的广告,他问服务员赠送的券有没有使用限制,对方说没有。买单的时候,刘先生发现,50元的赠送券是30元的代金券和两张10元的饮料券,而且30元的代金券上还写着“消费满100元才能使用”。服务员说,虽然代金券上这样写,但一般没这个限制,顾客可以放心使用。
昨天,刘先生又去消费,服务员却说严格按照代金券上写的限制消费,还说他们有最终解释权。刘先生最后气得扔了代金券。
星报提醒:所谓的“最终解释权”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遇到此类赠券活动,消费者应谨慎对待,如果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应收集相关证据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