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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办案不再一逮了之
沈浩:第一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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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尝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
检察院办案不再一逮了之

梁丽萍 王李 记者 雷强
 

星报讯  按照目前现行法律,嫌疑人一旦被逮捕,则不再对有无羁押必要进行审查,通常“一押到底”。此项惯例日前被打破。肥东县一排档老板被批捕后,因检察机关适用新修改《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此案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从而被取保候审,少吃了几个月的“号饭”。据悉,此举在我省系首起。

肥东县检察院检察长杨柯告诉记者:“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之前,最高检察院也鼓励我们在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尝试实施新规。”

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对现行逮捕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对改变目前一旦批准逮捕无人过问、一押到底的状况,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对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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