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省城经开区繁华大道与翡翠路交叉口一小区的业主们十分苦恼。“购房时承诺的非封闭阳台,拿到手成了全封闭,这真太坑人!”业主张女士告诉记者,去年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阳台清楚地标明为非封闭式阳台,可今年9月28日拿到房后,阳台就成了全封闭式。
“去年看房时就冲着该小区非封闭阳台去的,现在成了全封闭,没有了日照,坚决要求退房或者换房。”采访中,记者得知,业主张女士并非个案,还有许多业主有相同的遭遇。“我住在4号楼,目前和我家阳台情况类似的有十几家,找开发商说理,却得到含糊不清的推辞。”
张女士称,国庆后找到了售楼处的相关负责人,得到的答复为,当初并没有承诺阳台为非封闭阳台,合同存在瑕疵,如果要换房,现在并没有相同面积的房屋,只有面积较大的房屋。“开发商提供的换房面积都过大,比如我购买的房屋面积为130平方米,而开发商说目前只有20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可以加钱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