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国考”今天开始报名了!根据考录公告及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
与上一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相比,新大纲对行测科目的题型增加了详细说明,并更新了例题,而对申论科目的介绍则未作任何改动。
“国考”中,若出现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替考等,给予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抄袭或协助抄袭等行为的,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报名时间
今日8时至24日18时
根据考录公告及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3),提交报考申请。
据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于10月15日至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0月24日18:00至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于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于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11月19日10:00至24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考纲解读
“行测”更新,“申论”未变
相比于近年“国考”,2013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部分体现出了较多的变化,尤其是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的难度会较于2012年有适当增加,考生要重视对意图推断题目的复习;常识方面改换为历史常识的例题,也使得常识的考查面更加广泛,考生在备考这一部分时更需要做到日积月累,点滴汇聚。
申论大纲与去年相比仍是“一字未改”。申论考试材料来源大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大多是群众密切相关的话题。近来社会热点也是层出不穷,诸如陕西“微笑门”引发的网络反腐热潮、“十一”长假景区垃圾成灾引发的公民文明大讨论等等,都给我们带来无限的思考空间,考生可以以此为背景材料加以模拟。
违纪处理
抄袭者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对于构成违纪违规的行为,有关部门主要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如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替考等,给予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抄袭或协助抄袭,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较轻的,如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等,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或者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对构不成违纪违规的行为,如已经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在报到环节提出放弃报考职位等,将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提醒
命题专家从未出教材、办培训
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表示,不提倡广大考生为提高应试能力而参加各种考前培训班。“其实,社会上的许多培训机构并不了解公务员录用考试命题的基本思想和思路,有的甚至存在严重误导考生的行为,更有甚者还打着邀请所谓‘命题组长’、‘命题专家’、‘面试考官’等等担任授课老师的旗号欺骗考生。参与公务员录用考试命题的专家都经过我们认真挑选,目前我们没有发现有命题专家为社会培训机构授课和出版培训教材的情况。对此,我们再次申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