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该市出台新一轮《合肥市市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在10个就业项目上给予真金白银的补贴奖励。
10大项补贴惠及劳动者
据合肥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职业介绍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特定就业政策补助、创业扶持补助、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支出、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
职介补贴标准最高250元
职业中介机构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四类人员,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信息咨询服务等免费就业服务的,可按服务后实际就业人数,向人社、财政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成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200元/人,签订6个月以上用工证明的120元/人;介绍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市内成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250元/人,签订6个月以上用工证明的200元/人。
此外, 四类人员参加培训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最高3000元。
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单位有奖励
就业困难人员在各类单位或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以及申报灵活就业参加社保的,可享受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用人单位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农户成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的,给予用人单位每人1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