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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账户”不是掩饰腐败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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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0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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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账户”不是掩饰腐败的“外衣”

李喻
王恒/图
 

日前,广东中山市古镇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陆续收到一张特殊的“名片”。这张由古镇纪检部门发出的“名片”,没有姓名,大大的“廉”字铺底,上面写着一个银行账户。这就是古镇在全市率先开设的镇级“廉政账户”,主要是为了接收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主动上缴的“红包”。(10月10日《新快报》)

时至今日,“廉政账户”已经算不上新鲜事物。早在2000年初,浙江省宁波市就在全国首开了“581”(谐音“我不要”)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专用账户,旨在让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上交其收受的“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现金、有价证券,促进自身廉洁自律,“挽救濒临犯罪边缘的党员干部”。此后,这一举措被当成反腐倡廉的新举措,由宁波到全省乃至全国,迅速普及开来。

“廉政账户”的流行,其实是源于政府对干部的“保护”,也是源于公众对腐败的“期望”。从预防腐败、保护干部的角度来说,“廉政账户”制度无疑算是一个好的举措,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解决干部“被动受贿”问题,这对于保护挽救干部来说也是个不错的途径,公众也希望借此账户来减少腐败,净化社会环境。

但是,“廉政账户”制度虽好但如果执行不力,则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反而极易成为少数腐败分子逃脱法律制裁的挡箭牌。现实中也不乏这样的例子,有的腐败分子将“廉政账户”作为表现自己清廉的“T台”,在一边接受巨额贿赂的同时,也一边将一部分受贿所得打入“廉政账户”借以营造清廉的形象;有的腐败分子则把“廉政账户”作为自己最后一块挡箭牌,一旦感觉贪污受贿的事情行将败露时,就将受贿所得打入“廉政账户”以寻求逃脱法律制裁。

说到底, “廉政账户”不该是掩饰腐败的“外衣”。“廉政账户”主要是从预防腐败角度出发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开通一条腐败官员自我挽救的通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问题,挽救濒临犯罪边缘的党员干部尽量不“湿身”。更何况,“廉政账户”并非反腐防腐制度建设的“主打”,而只是一种补充。

所以,我们把反腐的希望仅仅寄托在“廉政账户”上,那是不现实的,如果确实要在“廉政账户”上有所作为,那相应的配套制度必不可少。那时,“廉政账户”也好,“廉政办公室”也罢,都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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