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古装影视剧,经常有这样的场景:几个江湖奇人异士,在最繁华的街边巷口,铜锣一敲,口中喊着“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然后开始表演十八般武艺、胸口碎大石之类。表演结束,抱着一面圆盘求赏,换来一日三餐的温饱。
如今这种走街串巷的艺人已经近乎绝迹,偶尔在僻远的乡村还能见到,但形式也已相差万里。在现代城市,街头艺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民间音乐人,另一类是民间手工艺术者。他们主要是依靠出卖技艺或手工艺术品谋生,与乞丐有本质的区别。
与古代不同,现代街头艺人因为城市管理方式的变化,已经没有那么自由了。尤其是在闹市区,街头卖艺是被城管部门禁止的。但不可忽视的是,街头艺人上街卖艺,或是为了生计,或是为了追求自身的“梦想”,或是一种生活方式的偏好,简单的取缔和遏制显然有失人性化。
近日,上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应进一步摸清街头艺人的演出、管理现状,明确地方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尽快完成立法调研工作,适时启动立法程序。这一建议的价值在于,长期以来街头卖艺和城市管理之间的矛盾,终于引起了官方层面的关注,并有望通过制度手段得到解决。
城市承载着人类最高级的文明,城市在发展过程中,理应更加开放和包容,这才能显示一个城市的成熟品质和自信底气。给街头艺人一点生存空间,也是给街头艺术以更大的成长空间,同时也为民间艺术氛围的养成,提供了一重保障。
街头艺人在全国乃至全球,都极为普遍。国外大部分城市,对街头艺人的卖艺行为是宽容的,尤其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街头卖艺甚至被视为一种“游吟诗人式”的生活方式,体现出随性和洒脱的生活态度。身为国际大都会的上海,在处理城市管理和街头卖艺这一问题时,已经开始有为其“正名”的声音出来,体现出一个大城市应有的姿态,值得其他城市玩味和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