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下午,河北保定市南市区五尧乡东五尧村尧和宁苑小区18号居民楼三单元发生爆炸,造成8人遇难(至发稿时),34人受伤。
10月8日10时,一个名叫葛金水(河北省唐县人)的中年男子和一名女子,来到安徽省临泉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投案自首。该人自称是保定爆炸案事主,东关派出所所长张杰急忙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及时与保定警方取得了联系。
经了解,2009年,葛金水伙同表弟董涛、外甥葛少峰(二人均在爆炸事故中身亡)购买叠氮化纳等原料生产火雷管,用于煤矿开矿之用。根据分工,葛金水负责租房、购买原料,葛少峰负责生产,董涛则负责销售。
2010年,三人经过多次试验,开始在保定市南市区五尧乡东五尧村尧和宁苑小区18号居民楼三单元502室生产。2011年年底之前,生产的成品雷管都已销售出去,剩余的废品都被储藏在室内。2012年生产的成品大多都没有销售出去。至爆炸发生时,该房间及地下室已储存10大箱50000余枚雷管成品及废品以及大量的生产原料。
2012年10月6日下午,葛金水给董涛打电话,告诉正在拆除雷管废品的董涛要注意安全。放下电话后,葛金水再给董涛打电话,怎么也打不通,就赶紧拨打葛少峰电话,也无法接通。感觉情况不妙,他急忙开车往生产地赶。刚到尧和宁苑小区附近,就发现大批警察封锁了现场。葛金水知道出了大事,急忙调转车头,逃离了现场。
随后,葛金水找到临泉籍的女朋友王某,经商量,两人花了4000多元,租了一辆出租车连夜赶往临泉。10月7日,二人到临泉后,葛金水在手机报上看到保定发生爆炸案1人死亡、30多人受伤的消息后,告诉女朋友发生了大事。王某听后,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急忙劝葛金水投案自首。
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10月8日,葛金水来到临泉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投案。
面对临泉民警,葛金水痛哭流涕,“发生这么大的事,太对不起受伤害的无辜群众了,我罪孽深重,请求司法机关从严处理。”
据阜阳警方介绍,此次事故的原因在于董涛、葛少峰二人在生产雷管的过程中,不慎将雷管引爆,引起储存在房间内的其它雷管和地下室内的废品及原料爆炸。
目前,保定警方已赶到临泉,嫌犯葛金水将被依法移送给保定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