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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了钱财,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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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9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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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了钱财,一走了之

本报记者
 

星报讯  “我认识一名50多岁的男子,相处5年,一个月前该男子一走了之,骗走了我多年的积蓄,我现在身无分文,无家可归。”昨日,省城陈女士向本报诉说自己的遭遇。

据陈女士介绍,她家是六安的,今年30多岁,曾经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离婚后,她来到合肥,在姚公庙附近租房子住。经房东介绍,她认识了同在一栋楼租房的50多岁的魏某,后来两人相处甚好,魏某对她也倍加疼爱,每天给她烧好吃的。

陈女士说,一个月前的某夜,魏某突然把家里的东西都搬走了,也带走了自己多年积蓄,致使其无家可归。

星报提醒:选择对象,还是应该知根知底才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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