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0月份开始,我省74个试点县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将逐步铺开,覆盖全省所有农村地区,涉及近6000万城乡居民。在此次改革中,县级医院使用的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与此同时,力争使超过90%的患者在2015年之前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
县级公立医院所有药品 实行零差率销售
在此次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中,县级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把过去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调整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据悉,由此减少的收入,将通过收取诊查费(含挂号费)和增加政府投入予以补偿。
其中,收取的诊查费约占补偿额的75%(诊查费按一定比例纳入医保支付政策范围),政府增加的投入约占补偿额的25%,由省级财政按县级医院诊疗人次予以补助。
此外,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也将降低,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合理成本制定检查治疗价格;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检查价格。
至于使用的药品,县级医院应以《基本用药目录》为主,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基本用药目录》内采购金额占每月总采购金额比例不得低于70%。
按照“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招标采购方法,全省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中标药品由中标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药品经营批发企业配送。
医保支付将推行总额预付
在医保支付方面,县级政府将确定医保基金支出总体控费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将医疗机构次均(病种)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和个人负担定额控制情况列入分级评价体系,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支付等付费方式,加强总额控制,争取到2015年覆盖到所有县级医院。
按病种付费同样将与当地实际、参保患者基本医疗需求及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结合起来。同时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起付标准与医院等级挂钩
建立分级诊疗机制是此次推进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又一个亮点。
对于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将设置不同的起付标准,进一步拉开差距,引导常见疾病在县内就诊。同时,引导省内分级定点救治,根据疾病诊治技术的复杂程度和医疗机构的收治能力,分别确定不同病种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以此来引导参保患者根据病情分级就医、双向转诊。
而对于基本医保的保障水平,医保基金也将通过购买服务、商业大病保险以及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来提高。此外,在实际报销比例方面,2015年之前住院患者的实际报销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