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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试点企业不因改革增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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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个别企业税负增加?我省承诺:
保证试点企业不因改革增加负担

记者 祝亮
 

我省自2012年8月1日开始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10月1日将完成新旧税制转换。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营改增试点办对此次改革试点中出现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受益

服务业将减税15.6亿元

据省财政厅副厅长左俊介绍,据测算,我省实施营改增后,全年部分现代服务业将会减少税负15.6亿元,现代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40%,对现代服务业发展形成重大利好。

另外,试点企业为下游购买服务的企业提供19.73亿元可抵扣税额,大大降低制造业的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

现行试点地区可大规模吸引投资

营改增给大多数试点企业减负,并可提升商品和服务出口竞争力,进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先行试点地区政策优势,对周边地区企业有很大的吸引力。目前上海率先改革的政策洼地效应日渐形成,对周边地区的影响日益显现。上半年,上海营改增试点行业新办企业8779户,有不少就是吸引外地的企业。因此,我省也将抓住先行试点的机遇,扩大招商引资,吸引外部企业来我省投资。

影响

企业感觉税负增加只是暂时的

根据上海试点实际情况和我省前期调研分析,营改增后绝大多数的企业税负都会有所下降,但也有少数试点企业可能由于经营规模不同、成本结构不同、发展时期不同,税负将有所增加。

“我们应该客观地、科学地分析这一问题。首先营改增的科学性就在于建立了抵扣链条,而企业进项抵扣是动态的,具有波动性和周期性。因此,企业计算税负要按照一个完整周期,把抵扣高峰与低谷平均起来计算,才能较正确计算出税负增减情况。

其次要引导企业充分认识到改革试点对引导投资、促进技术更新、提高竞争力的作用;要看到企业订单多了,业务量增加了,整体效益提升的效果。

更重要的是,我们已研究印发了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切实保证试点企业不因改革而增加负担。”左俊表示。

或影响地方财政收入14亿元

据测算,我省营改增试点全年影响地方财政收入14亿元左右,仅占今年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数1639亿元的0.85%。

全省税负上升的企业主要是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占全省交通运输业4.9%,占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53%,预计年增加税负6.48亿元;但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各市、县(市、区)拿出的扶持资金数额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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