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中新社、新华社 经过2天的审理,糯康等人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案一审庭审21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束。在20日的庭审中曾否认策划、组织、参与湄公河惨案的被告人糯康,面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当场悔罪,请求中国政府从宽处理。
当日的审理进入举证、质证阶段。检方为“10·5”案件准备了6组证据,包括物证、口供、照片和DNA检测情况等,环环相扣地证明被告人的罪行。其中,公诉人当庭宣读了糯康的供述:“2011年9月22日,中国船拉着缅军来攻打我们组织,造成了很大损失,有些中国船还不交保护费,所以我、依莱、弄罗、翁蔑商量,决定报复中国船,还决定找泰国军人一起干,在报复的时候,劫船后,放毒品在船上,让军队查获立功,他们有面子,还能得到晋升等好处。”
在20日的庭审中,糯康曾否认自己策划、组织、参与10·5惨案。但21日,面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糯康当庭悔罪,“我错了,就是请求中国政府给予从宽处理。”
当天,泰国警方也有警员出庭作证,公诉方在庭上还展示了13名中国船员被枪杀的照片,他们当中最小的只有18岁。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受害人的诉讼请求主要有三方面,第一是请求法庭判处糯康等六名被告死刑,第二是要求进行经济赔偿,第三是要求被告人通过新闻媒体向全世界对受害人及其家属公开道歉。对此,糯康表示愿意赔偿,他有300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600万。
法庭上,公诉机关针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书证、鉴定结论等证据。根据中泰、中老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泰国、老挝等国相关人员出庭作证。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