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下午,哈尔滨市发布“8.24”三环群力高架桥鸿福路段上行匝道倾覆事故调查结果。事故性质为由于车辆严重超载而导致匝道倾覆、车辆翻落地面,造成人员伤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9月19日东北网)
虽说这种结论在意料之中,公众对有些问题恐怕还是无法释怀的,比如,某些局外专家经现场观测后得出的“大桥设计存在缺陷,并存在铆固不够的问题”,是专家水平有问题,还是判断不够严谨?再有,国家安监总局专家所称“大桥肯定有问题”,难道会是一点依据都没有?
超载是一种普遍现象,然而,疯狂超载普遍的大背景之下,超载车偏偏只压倒了一座新桥,抛开专业技术说法,从逻辑与常识上解释,无论如何让人想不通。
官方通报称,肇事司机“驾驶擅自改变外形和技术数据的严重超载车辆”,导致桥梁倾覆。然而,擅自改变外形和技术数据,并严重超载,绝对不是这两位司机的“专利”,全国各地到处都有,且数量众多;我们还知道,国内道路运输行业恶性无序竞争的大环境下,“不超载就不赚钱”也是常识。而如果“改变车型”、“超载严重”就可压塌桥梁,应该每天都有塌桥事故才合理,而不应该只有哈尔滨这座“百年大桥”被压塌。当然了,当地澄清说,倒塌的桥不属于阳明滩大桥,而是高架桥。言外之意,高架桥可以不如跨江大桥结实?只要是桥,都关乎公共安全,拿“不是阳明滩大桥”说事,想说明什么?而这一蹩脚的“澄清”恰恰暴露了急于推卸和粉饰责任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