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什么来证明老百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享受到的实惠?用什么来衡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幸福感?那就是收入的增加!官方数据显示,在过去10年里,我省居民的收入涨了2倍,职工的工资更是10年前的5倍……用一位受访者的话来说,10年前的很多“奢侈品”已经成了今天的必需品。
“10年前的‘奢侈品’现在都齐了”
“现在有些人抱怨物价涨得快,钱不够用,可事实上,我们绝大多数人的收入在最近10年还是明显提高了很多,远远高于多数商品价格上涨的速度。”家住合肥市益民街道的孙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就记得新世纪初那几年,我的月工资刚刚才过千元,手机、笔记本电脑这些‘奢侈’的商品根本不舍得买,更别说汽车了,想都不敢想啊。现在呢,我每月工资将近6000元了,手机、笔记本电脑基本上每年都要换新的,汽车也早就买了,现在正在家里商量准备再买一辆。”
“月薪不开2000元,都招不到人了”
记者最近在人才市场采访时了解到,用人单位招聘时开出的承诺待遇也在这些年高了很多。“10年前,我找工作那会,第一份工作每月只有七八百元,而且除了工资其他啥福利也没有了。”现在已经是合肥一家广告公司老板的丁先生对记者说:“再看看现在,还是我当年应聘的职位,干的还是那些活,我来招人时,没有2000元以上的工资,还有谁愿意来?除了工资外,我还得替员工交5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些全加上,实际上就已经快4000元了。”
在岗职工工资已是10年前5倍
如果觉得这些个例还不够说明问题,那么就让我们来看看来自省统计部门和人社部门的权威数据吧。2001年时,全省在岗职工及国有经济单位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每年7908元;2011年时,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已达到每年40640元。做个简单的除法就能发现,我省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已是10年前的5倍有余。
在不久前公布的全国23省区市职工工资排行榜中,我省不但历史性的进入了前十,而且在中部六省中位列第一。
居民人均收入10年也涨了2倍
说到工资制度的完善,就不得不提到最低工资标准。2001年时,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合肥市为340元(每人每月,下同)、芜湖市为320元、蚌埠市为320元、淮南市为310元、马鞍山市为320元……2011年7月1日,我省执行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中,合肥市已达到1010元、芜湖市达到800元、蚌埠市达到750元、淮南市达到800元、马鞍山市达到900元……基本都实现了涨了2倍。
职工工资收入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全省居民收入的增加。2001年底时,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68.8元,2001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020.04元;截至2011年底,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606.1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232.21元。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收入都涨了2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