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网传湖南、湖北两地正在制定房产税实施细则,或“以家庭为单位征收”。这会否影响合肥?专家分析,合肥个人住房房产税最有可能对超出人均60㎡以上的部分征税。
从目前合肥房地产市场来看,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年内不会到合肥,昨日,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回应:“关于湖北湖南的传言,可能是有关部门在做房产税征收准备的文案或者文件,2012年内开征可能性比较小。”
因为,房产税的开征,不是由税务部门所决定的,其决定权应该是在全国人大或者地方人大。国家的房产税条例,是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人所有非经营业房产是免征房产税的。
个人住房营业税征收依据,会怎样?
李国昌透露:“将来可能会通过叫‘云评估’的一种软件,去评定房产的市场价,每个地区因为市场及房价的差异,采集的数据标本不尽相同”。
“最有可能以人均60㎡为标准,对超出的部分会征取相应的房产税,这也是目前上海地区实行的标准”。凌斌判断,超出的部分,会根据评估的市场价格,按照一定比例征收房产税。
这种从量计征之后,凌斌分析说:“与其在偏远区域买套大房子还要交额外的房产税,那还不如花更高的价格在城中心买套小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