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同样一张快递运单,背后规定不一的格式条款让纠纷时有发生。不过,这种情况从下个月开始有望得到缓解。记者昨天从质监部门了解到,“快递运单”国家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不同快递公司的运单将统一格式,未保价物品的赔付标准不一致的局面或将终结。
记者从省消协了解到,省消协曾对全省快递企业运单做过调查,发现各家对于未保价物品的赔付标准各异。顺丰速运公司《快件运单契约条款》第15条规定:若因本公司的原因造成托寄物毁损、灭失的,本公司将免除本次运费;若寄件人未选择保价,则本公司对月结客户在不超过运费九倍的限额内,非月结客户在不超过运费七倍的限额内赔偿托寄物损失的实际价值。
韵达快运公司《快递服务协议》第6条第2项则规定:未保价快件损毁和灭失的,按照快件资费的五倍赔偿,最高不超过500元。
“这些格式条款对未保价快件的赔偿额作出限制,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应属无效。”省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各家快递公司对于未保价物品的赔付标准不一致,消费者在快件出现意外的情况下很难维权。而一旦“快递运单”新国标实施后,此前各不相同的快递运单将统一格式,未保价物品的赔付标准不一致的局面或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