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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上升5.49%
减排严重滞后,企业项目限批

记者 俞宝强
 

星报讯  环境保护部昨日向媒体通报,2011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八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结果表明,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实现同比下降,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上升。我省“成绩”处于中等水平。

具体而言,2011年,安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95.33万吨,比2010年下降2.05%;氨氮排放总量10.98万吨,比2010年下降1.9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52.95万吨,比2010年下降1.63%;氮氧化物排放总量95.91万吨,比2010年上升5.49%。

对于这一成绩,记者昨日也联系上了省环保厅。

据悉,目前我省已有了调整“对策”,将对重点污染减排工程建设缓慢或运行不达标的地区,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用地指标“双限批”。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对全年污染减排任务未完成或重要减排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重点企业,实行建设项目环评限批、上市环保核查否决。确保年底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量实现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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