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盒可常温保存的牛奶,保质期是半年。那这盒牛奶什么时候起算进入临近保质期?对于这个问题,一直界定比较模糊,商家也有各自不同的标准。现在,准确地告诉您,这盒牛奶在离过期时间的1.2月前,就是临近保质期。今后,合肥的食品超市、农贸市场等都将逐步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临近保质期食品将与正常食品区别开来进行集中销售。
关键词:临保期限
距食品保质期20%算“临近”
“临保食品”是指那些距食品包装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较近的食品。
昨天,记者跟随“食品安全庐州行”采访团,对省城市区一些食品企业、商场超市等进行了集中采访。过程中,记者也获悉了对“临保食品”期限的确切界定。
“临近保质期到底如何界定?目前初步确定为保质期的20%为‘界’。例如一个食品保质期为10个月,那么临近保质期即为第8月时。”合肥市工商局食品管理处处长蒋玉林告诉记者,不同的食品有不同的保质期,因此,各自的临保期限也有所不同。
关键词:销售场所
超市要设“临保食品专区”
现在市民在超市消费中,很多时候买回家的都是临近保质期食品,甚至还有离过期仅一两天的,让市民“想吃不敢吃”。
在随行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针对商场超市经常将临保食品和非临保食品混在一起销售的情况,合肥将统一规范商场超市对临保食品的销售行为,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特别规定了大中型商场超市应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字样。同时,应根据食品特性,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
据悉,目前合肥市工商局行政指导10家大中型超市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试点工作。目前这十家试点超市初步定在家乐福、沃尔玛、大润发、红府、合家福等超市。今后依试点情况再逐步推广至小型超市、杂货店。
关键词:搭售食品
搭售“临保食品”必须标明
此外,不少消费者在日常购物中碰到过商家搞促销,把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作为赠品,并将其与正常保质期食品捆绑在一起销售的情况。捆绑时,生产日期“恰好”叠在一起,或者“恰好”把“买一送一”的黏纸贴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上面,让消费者无法现场查看。买回家后发现赠送的食品已经临近保质期,但因为还在保质期内又没办法退的情况。
针对这种行为,合肥市工商局也将对其作出一些“反应”。据悉,合肥将逐步完善制度,对捆绑搭售的食品临近保质期的,必须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届时,超市会委派专人负责专区(柜)的管理,每天对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内的食品,或是捆绑搭售食品进行逐件检查,对未售出的到期食品,立即停止销售、撤出货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