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城市小学、初中应设置12个以上教学班,投资办城市初中运转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教育局获悉,合肥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设置标准正式出台,举办者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首先必须要有“土地”。
依照标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当设在无污染的地段,不得毗邻集贸市场、殡仪馆、医院太平间和传染病房、高压变电配电所、加油站、危险物品仓库等不利于学生学习、生活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校园绿地率应在35%以上。投资兴建农村小学、初中应设置6个以上教学班,城市小学、初中应设置12个以上教学班。小学班额为46人,初中班额为50人。
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投资金额问题,该标准规定,举办者持有校园内全部土地的使用权证并具有校舍的使用权;生均用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城市小学不低于11平方米,农村小学、城市初中不低于16平方米,农村初中不低于25平方米。小学应当设2组60米或1组100米的直道跑道,或者设1个环道田径场。初中应当设2组100米的直道跑道,或者设1个250米以上的环道田径场。
学校办学经费可以由举办者独资,也可以实行股份制。实行股份制的,应当明确出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及所占比例,并有相应的资信证明(社会中介组织出具的验资报告、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等)。
校舍、设备达到设置标准后,学校还应当有相应数额的运转资金:农村小学不低于30万元,城市小学、农村初中不低于50万元,城市初中不低于100万元。学校的日常教学、行政办公、生活保障、教师培训等正常经费应当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