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蚂蚁“打架”,9龄童跌下山崖
“猴哥”,是“化缘”还是抢钱?
气愤,工作多年没社保
师傅,你多收他7元钱
星报读者真热心,捐血救人
玻璃碎了快快修,别再等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8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气愤,工作多年没社保

史文君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近日,合肥市民陈先生来电称,他的朋友上班三四年了,但单位一直没给她买社保。

据陈先生介绍,朋友上班三四年来,公司不但没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愿意为她办理社保。为此,朋友曾多次与公司交涉,但对方一直以“过段时间再说”等诸多理由推托。“我想了解一下,她们公司这么做是否合理?”

对此,合肥人社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办理社保都是不合理的。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保都是强制性的规定。如果单位没有履行,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陈先生的朋友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前往辖区劳动部门维权。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