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最近17个月,全国共发生6起双层卧铺客车事故,至少140人遇难。
(8月27日新华网)
大型卧铺客车之所以存在安全隐患,并非全然由于其安全设计存在某种缺陷,而主要在于其营运方式本身就充满着危险因素。该类客车主要承担跨省、长途的客运功能,由于是跨地域,交通管理部门往往难以对其行使监督管理的职责,客车在离境之后所发生的超员、超速等违法情形无法得到及时制止。又由于卧铺客车大多是夜间行驶,司机疲劳驾驶的可能性大为增加,道路交通法所规定的强制休息条款、交通部所推行的停车休息制度,实际上都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卧铺客车的服务对象大多是跨区流动的低收入群体,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都很有限,遇到客运方出现安全违法问题时,往往无法做出适当的制止行动。更由于客运企业管理基础薄弱、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卧铺客车这一客运方式先天就打上了隐患烙印。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7·22”事故发生后,交通部曾经“推行”长途客车凌晨两点至五点停车休息制度,但这一制度既非强制性,又非全国普及,更由于缺乏有效监督而几乎沦为空文。同样,工信部和公安部鉴于卧铺客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曾在全国范围内对卧铺客车实行新品申报和注册登记的临时限制,但这一措施究竟进展如何,对长途客运业又形成了怎样的后续影响,外界也知之甚少。但从“8·26”事故的重演来看,至少一年前所采取的多重防范措施,并没有起到有效的事故预防作用。个中原因,恐怕是需要深入检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