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审讯,拿枪砸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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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警察供述对赵作海逼供细节:
24小时审讯,拿枪砸头

被民警逼供的赵作海
 

据《新京报》报道 昨天,记者获悉,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已对刑讯逼供赵作海的6名警察作出一审判决,其中5人获刑,一人免于刑事处罚。6名被告均提起上诉。目前开封市中级法院正对此案进行二审。在法庭审理时,赵作海向开封市龙亭区法院申请了60万的民事赔偿。但是这一赔偿并未获得法院的认可。

2010年4月30日,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人赵振裳在失踪13年后,回到了村中。而此时,因“杀害赵振裳”被判刑的赵作海正在监狱服刑。当年5月9日,赵作海被无罪释放。2011年5月27日,开封市龙亭区检察院对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6名被告人在办案过程中对赵作海组织、实施了刑讯逼供,导致赵作海被错定为杀人凶犯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刑讯逼供罪。6月26日,龙亭区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松林、郭守海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丁中秋、罗明珠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司崇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周明晗被免予刑事处罚。

2011年10月18日,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赵作海作为受害人和他的两个山东的公民代理人出庭。

赵作海被刑讯逼供33天

被告人周明晗供述称:5月9日傍晚宣布拘留赵作海后,就开始分组突审。在突审前开会,丁中秋局长讲到,“要树立信心”,“案件不会错,嫌疑人就是赵作海”。

由于赵作海被刑讯逼供,直接导致其于   2002年12月5日被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小组24小时不间断审讯

周明晗供述称:5月9日晚8点,丁中秋亲自讯问赵作海。赵作海面朝丁跪在地上,李德领还踢了赵几脚让他跪好。分组突审两个人一班,每班8小时轮流讯问,不得休息。赵作海长时间被铐住得不到正常休息。

王松林在供述中说:“我们三组是连续讯问,不间断,赵作海是没法睡觉的。”

司崇兴供述:三组不间断审讯,不让赵作海吃饭,在公安局刑警队关押期间,有时被铐在摩托车后轮上,有时铐在床腿上,24小时都铐着,上厕所才给打开。

郭守海供述:“赵作海不承认杀人的事,李德领用小木棍敲赵作海的头”,“李德领还用手枪敲过赵作海的头,还敲出了伤,流血了,也包了。”2010年5月21日,赵作海的头部瘢痕被法医鉴定为轻伤。

60万元民事赔偿未获支持

记者联系到了此案赵作海的诉讼代理人闵凡玉。

闵凡玉告诉记者,在法庭审理时,赵作海向开封市龙亭区法院申请了60万的民事赔偿。但是这一赔偿并未获得法院的认可,“法官劝我们放弃民事赔偿,说已经获得国家赔偿款,不能再获民事赔偿款。”

2011年10月19日,赵作海曾写给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法院一份刑事谅解书。谅解书内容为“本人已获得国家赔偿款65万元,经协商,上述被告人另向谅解人额外补偿现金15万元。”

“他们只给了10万,剩下那5万没给。”闵凡玉说,至今5万元也没给。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6名被告中除丁中秋和罗明珠认为其应当构成玩忽职守罪以外,其余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刑讯逼供的罪名均表示没有异议。

被告名单

●王松林被捕前任商丘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侦破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郭守海系商丘市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

●丁中秋被捕前任柘城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侦破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

●罗明珠被捕前任商丘市公安局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侦破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

●司崇兴被捕前任柘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侦破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周明晗被捕前任柘城县公安局控申大队指导员,侦破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

庭审焦点

1999年5月8日下午,赵作海因涉嫌故意杀害赵振裳被控制在老王集乡派出所。5月9日,对赵作海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判决书上显示,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的被告人罗明珠根据丁中秋的要求,将审讯组分为三个组。三组审讯人员采取不让赵作海休息、饿饭、木棍敲头、手枪砸头等刑讯逼供手段对赵作海进行轮流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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