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了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合肥市尝试利用社会资金建“公建民营普惠园”。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教育局获悉,公建幼儿园按照公建民营模式办园的,全部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确定举办者。中标人承办期限一般为3年以上6年以下。中标人应当独立举办幼儿园,不得转让、出租、转包、分包。如果举办者不履行招标文件和承办合同,教育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幼儿园的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