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对夫妇因欠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12万元医疗费,他们的一对双胞胎被扣在医院达两个月。据悉,因早产,双胞胎出生后一直在医院治疗,夫妇俩至今未能抱过孩子。(8月22日《新快报》)
实质上讲,医院的这种扣押行为还是医德缺失的表现,话虽难听,但一切以金钱来行为的方式已经反证了这一点。尤其是,在扣押婴儿这件事上,一者,孩子生下来两个月没给父母抱有违人伦。二者,这两个孩子因为早产都有病,需要到权威医院医治,而医院却扣押孩子,完全无视孩子的病情。在这里白衣天使的仁爱之心可谓消失殆尽。
之所以批评医院还因为,他们并非没有解决的办法。正如专家所言,他们交付孩子后,可以与家长签订协议,确定还款的日子,如果到时候其还不上,完全可以将其告上法庭,让法院强制执行。有合理的诉求通道,医院偏偏通过偏激的行为来展示诉求,不仅违背医德,更是违法之举。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
“扣押婴儿”让我想起了“微博医嘱”,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微博发出的一条“寻人启事”。启事的内容是提醒术后不辞而别的重症病人病情还很严重,危险并未解除,需按时吃药,及时治疗。当时这个新闻备受关注,就在于医院的人性化,让人看到的以生命为上的医德操守,医生是救人的工具,而不是赚钱的工具。实际上,我想只要医院有这种医德操守,扣押儿童的闹剧也就不会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