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水金辰 记者 俞宝强) 昨日,省十一届人大第35次会议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马亚杰作了关于《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提请审议《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修改二稿中,对郯庐断裂带防震减灾、城乡规划等方面都有所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防震减灾规划和本地区震情、震害预测结果,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并与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本次新审议的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增加了防震减灾规划与其他规划的衔接问题。同时修订草案修改二稿还提出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作为城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
地震重点防御区的管理办法一直是由省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而在此次的修订稿中,郯庐断裂带沿线地区的管理办法也将由省政府直接制定。据了解,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郯庐断裂带沿线地区,将增加地震监测网点,并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对地震活动断层进行探测和震害预测。同时建设工程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也纳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防震减灾工作中。对于未按照地震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