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突发事件发生频率较大
A3
今后考试禁止擅自使用屏蔽仪
城乡规划应当考虑防震减灾
合肥长江西路将有“六安段”?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8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城乡规划应当考虑防震减灾
我省将另行制定“郯庐断裂带”管理办法
 

星报讯(水金辰 记者 俞宝强) 昨日,省十一届人大第35次会议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马亚杰作了关于《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提请审议《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修改二稿中,对郯庐断裂带防震减灾、城乡规划等方面都有所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防震减灾规划和本地区震情、震害预测结果,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并与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本次新审议的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增加了防震减灾规划与其他规划的衔接问题。同时修订草案修改二稿还提出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作为城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

地震重点防御区的管理办法一直是由省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而在此次的修订稿中,郯庐断裂带沿线地区的管理办法也将由省政府直接制定。据了解,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郯庐断裂带沿线地区,将增加地震监测网点,并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对地震活动断层进行探测和震害预测。同时建设工程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也纳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防震减灾工作中。对于未按照地震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