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云南省昭通市公安局通报:经过近3个月深入侦查,造成4人死亡、16人受伤的“5·10”巧家爆炸案已成功告破,涉案犯罪嫌疑人邓德勇、宋朝玉因涉嫌爆炸罪已被依法逮捕。两名犯罪嫌疑人均系案发当地村民,二人对策划实施爆炸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新华社
赵登用被人100元雇用
今年5月10日9时许,云南省巧家县白鹤滩镇花桥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4人死亡、16人受伤。此前,警方侦查发现,引发爆炸的背包系赵登用(男,1986年生,家住巧家县包谷垴乡)背入案发现场并在其身上发生爆炸,警方据此初步认定其有重大作案嫌疑。
随着侦查工作深入开展,警方发现了新的可疑DNA、电路板残片等重要线索并查明:犯罪嫌疑人邓德勇(男,1969年生,家住巧家县白鹤滩镇)因其对被征收土地和房屋补偿不满,与犯罪嫌疑人宋朝玉(男,1969年生,家住巧家县白鹤滩镇)合谋通过实施爆炸制造社会影响。5月9日,邓德勇非法获取了炸药和雷管自制成爆炸装置。5月10日上午8时46分,宋朝玉、邓德勇从劳务市场以100元人民币雇佣了赵登用;8时59分,两人指使赵登用将装有爆炸装置的深色双肩包送入花桥社区一楼办公室;9时4分54秒,邓德勇见赵登用背包进入花桥社区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后,用手机引爆实施了爆炸。
警方承认曾误导公众
今年5月12日,在当时的案情通报会上,巧家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杨朝邦曾“用局长名义和前程保证赵登用是犯罪嫌疑人”。
经公安机关侦查最终证实,赵登用未参与爆炸案的预谋策划,并且在爆炸中当场身亡,他也是本案的受害人之一。
针对巧家县公安局在前期案情尚未彻底查清的情况下,在通报中因表述不严谨、不确切而给社会公众、赵登用及其家属带来的误导和影响,昭通市公安局昨日向社会公众、赵登用及其家属表示诚恳道歉。
据了解,今年5月9日,邓德勇和宋朝玉曾做过爆炸实验,用于实验的雷管是宋朝玉向巧家县白鹤滩镇大坪村大沟三组村民陈和志非法购买的。目前,陈和志因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已被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