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
自己把水弄脏了,却向别人要钱来治理。乍听起来以为是笑话,可这事儿偏偏就发生了。近日,昆明拟出台法规要求“向酒店入住者,每人每天征收10元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昆明滇池:拟征收生态保护费
7月27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对《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等多项法规进行审议。该草案最引人注意的是,昆明拟设立滇池保护专项资金,资金来源中有一项可能会向游客征收。
治理和保护滇池的费用要向“远方的客人”征收的说法一经传出,网上“民意代表”的意见有些一边倒。有网友调侃道,“昆明人你们真善良啊,但滇池污染真不是我们游客干的。”“以后会不会有昆明空气补偿费,凡在昆明行政区域内呼吸的都交钱?”网友“燕京盛世”说,“昆明此举不可取。如果条例被通过,全国效仿,今后各地可能都会向游客征收空气费、阳光费。”
有人算过一笔账,统计数据显示,昆明2011年接待海内外游客超4000万人次。按此计算,每名游客在昆明住上一天,就可以为治理和保护“滇池生态资源”贡献4亿元。
官方回应:有利增强环保意识
针对网民的质疑,云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祁希元表示,生活在滇池流域的每一个人,既是滇池的污染者,又是滇池污染的受害者,更是滇池治理的责任者和受益者。通过立法开征此费,有利于增强全民保护滇池意识,引导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规,以最小的环境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建立稳定长效投入机制。
而云南大学教授金子强认为,收取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的治理思路,有新意但不切实际。首先如果滇池周围的宾馆污染了滇池,应该是宾馆搬迁,而不是向住客收费。其次,治理污染是政府的职能,如今却要把职能摊派给民众负担,这不合理。
8月3日,昆明滇池管理局官员郑涛回应称,该条例是由云南省政府法制办牵头,10多个部门共同参与拟订,只是草案,尚未实施。下一步要经云南省人大审议通过后才会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