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何平、贾樟柯、张杨等多名中国电影导演协会成员,收到导演协会转发的西班牙使用其电影和音乐的使用费清单,引发业内讨论,国内导演纷纷发声要求维护自身著作权。新一届中国电影导演协会的会长李少红和协会秘书长何平呼吁,导演应为影片的作者并享有二次获酬权,且应延长知识产权保护年限至70年。李少红表示,已向国家新闻总署版权局法规司提交了相关的修正提案。 星报综合
热议:维护电影作者二次获酬权
8月1日,何平、贾樟柯、张杨等多名中国电影导演协会成员在微博上分别晒出几纸清单,其上显示为“导演著作权试用费”和“编剧著作权试用费”。
何平解释,该清单是来自西班牙的著作使用费:“导演协会前年与欧盟相关组织签署了协议,执行一年来,收到西班牙的钱了,作者的权利有保证。中国的新著作权法修改在最后讨论中,希望会员支持导演作为影片作者的二次获酬权。”
对此,同样收到清单的贾樟柯和张杨也表示感到十分“惊喜”,觉得“被尊重”的感觉很好。贾樟柯说:“今天从导演协会收到这样一张清单,这是西班牙使用电影《向日葵》所付的转付使用费,导演十块四毛二,编剧十九块三毛四,钱虽然很少,但体现了对电影作者的尊重,而我们的著作权法里,导演居然不被认定为电影的作者,真是荒诞,强烈呼吁著作权法应该尊重电影作者的二次取酬权。”
此外,高群书表示“十块钱也是钱”,王小帅则写到:“不是钱多少的问题,是对创作者和版权拥有者的尊重和履行法律的问题”。
呼吁:导演应为影片作者
就此,何平也呼吁维护导演著作权,“在新的著作权法修改中,导演协会坚持要将‘导演是影片的作者’明确写入条文中,在国际上是被普遍承认的事实,在我国也是被普遍认知的,导演群体要保护自己的权利与权力。欧盟国家做得很好,我们要学习要争取。目前‘中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在征求行业意见,希望导演群发声,保护自己也为未来导演铺路。”
中国电影导演协会会长李少红,随后也明确态度。她表示,“协会已经正式向国家新闻总署版权局法规司提交了修正提案,明确了我们的诉求:1、导演应该是影视作品作者;2、作者应该拥有二次获酬权;3、知识产权保护应该延续至70年。如果立法机构采纳我们的申诉,我们将改写历史,表明我们社会的进步!希望同行为自己的权益发出我们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