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夜里21时许,省城桐城路与南一环交口南边商住楼前,一棵碗口粗的杨树被几名工人砍断。8月2日凌晨1时30分,同样的地点,同样的工人又对路边两棵杨树痛下毒手。此时,距离因上一次砍树收到行政处罚单仅仅隔了12个小时。
事发:刚被处罚又再次作案
事发当晚,包河巡警606巡控车接到报警后来到事发地点,看到地上倒着两棵杨树,树根全部被砍断。“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砍树了!”民警表示,7月29日深夜,同样的地点,也同样是这伙人参与了砍树。
记者昨日上午来到事发商住楼门前,发现树木原来所在的地方则用地砖铺平,洒上黄沙,若不仔细辨别,很难发现。合肥市园林局督查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目前掌握材料看,对方不止砍了3棵树。”记者调查发现,商住楼门口有8个用地砖砌成的缺口,
据了解,当晚被抓的工人姓乔。“谁让你来偷砍树的?”记者问。“一家房产公司……一晚给100多块钱工钱。”乔某回答。
在包河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芜湖路街道中队,中队长葛宜城向记者出示了对“7·29砍树”的涉案单位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是8月1日。受处罚单位是“合肥龙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处罚1000元。处罚完不到12小时,再发砍树毁绿一事。
解释:树挡住了消防通道
记者随后采访了该开发商工程部副总谢承亮。他将此事归咎于“施工队帮倒忙”。
谢承亮称,该商住楼今年6月底本是约定的交付时间,但最后一道消防验收的程序一直未通过。
“消防部门认为,门前的树木挡住了消防通道,不符合验收条件。施工队也心急,顾不上向上反映此事,擅作主张将树砍了。”谢承亮说。
谢承亮表示,8月1日在接受处罚后,消防验收还是迟迟未通过,工人想当然认为门前的两棵杨树就是罪魁祸首,遂“没有上报,就连夜直接给砍了”。
事已至此,谢承亮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为毁绿后果“买单”。
反思:移栽只需7个工作日
园林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遭砍伐的树是在2008年移栽的,算上后期养护费用,一共价值在三四万元。
在采访中,砍树工人乔某曾大吐苦水,认为如果走正常程序,向园林部门审批的话要耽误不少时日,难免影响到消防验收速度,耽搁交房。
然而,据合肥市园林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规定,该开发商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前往该市政务中心园林局窗口单位,递交移栽申请。园林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七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进行移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