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 8月1日,曾震惊全国的“天湖爆炸案”在湖南郴州市中级法院公开一审宣判。主犯周龙斌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了解,曾为亿万富豪的周龙斌在被抓获前系公安部A级通缉犯。
亿万富豪买凶炸死对手
周龙斌是郴州市临武县人,经营矿业,曾是临武县首富,资产过亿。
据介绍,2003年12月23日,在湖南郴州市天湖大酒店,受周龙斌指使的陈建文带着装有爆炸装置的包在靠近周兵元时,被同伙苏加利(已执行死刑)用遥控器引爆炸药,周兵元与陈建文当场被炸死,爆炸造成郴州市天湖大酒店停车场多台车辆被损坏,酒店玻璃被震碎,多名过往行人被玻璃碎片划伤。事后,周龙斌通过周辛平等人向苏加利支付现金20万元。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查明,周龙斌与被害人周兵元是为争夺采矿权而结仇。
2007年2月,公安部对周龙斌下达A级通缉令。2011年7月,潜逃至湖北十堰经营梅花鹿养殖场的周龙斌被湖北警方抓获,随后押解回郴州。2011年9月被执行逮捕。
因犯爆炸罪被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龙斌为了杀害与自己结仇的被害人周兵元,出重金雇佣同案人苏加利,苏加利伙同同案人陈建文制造爆炸装置并实施爆炸,造成被害人周兵元及同案人陈建文当场死亡,多人受伤,公私财物遭受巨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周龙斌雇佣他人报复杀人,同案人苏加利积极实施犯罪,二人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周龙斌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据此,郴州市中级法院昨日作出一审宣判,这起爆炸案的指使者周龙斌因犯爆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龙斌与同案人苏加利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周仁生等人经济损失43531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