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交所发布的ST股新规确实体现出了巨大的震慑力。不过,这种“股市核武器”的正式出台,还望上交所方面能够慎重一些。
如果是为了配合管理层打击ST股的炒作,ST股新政堪称“够威够力”。但这明显与《证券法》的规定不符。《证券法》第三条规定,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但ST股新政严格限制ST股的上涨,这是明显对ST股交易的一种歧视行为。
而且,ST股新政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虽然《征求意见稿》自称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但其相关措施却明显损害投资者利益。毕竟目前持有ST股的大多数是中小投资者。
不仅如此,ST股新政也是对ST公司的不公,不利于ST公司的发展。从征求意见稿来看,ST股基本上被判了死刑。在ST股新政下,ST公司很难咸鱼翻身。ST重机演变成中国船舶这样的事情几乎不可能发生。
此外,ST股新政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市场的强烈干预,背离了中国股市市场化的发展方向。在新股发行过程中,管理层竭力强调“市场化发股”,而在ST股等问题上,监管部门又大力干预市场。这种监管思路的冲突,体现了股市监管思路的混乱,它是股市监管者不成熟的表现。
皮海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