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7月25日下午,佛山中院公开宣判,原佛山市名镇管委会主任郑年胜挪用资金1亿元,受贿2510万元,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审宣判后,郑年胜表示对判决有异议,不过未明确表示是否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