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LV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在省城太阳城开包包店的小董、安徽太阳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太阳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告到合肥中级人民法院,向三方索赔50万元。
原告律师表示:“合肥马上就要开LV专卖店了,我们希望在专卖店开张之前,合肥的市场上能有个净化的环境,以便于投资。”
而小董的律师则表示,小董实施的侵权是个别的,偶然的,并没有给原告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索赔50万元缺乏依据。
太阳城百货及太阳城物业的代理律师也提出,自身不应担责。
据了解,LV公司委托律师还将其他近十户经营户连同商场及物业公司,以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起诉至法院,每起案件均索赔50万元,这些案件也将于近日陆续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