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36岁的许某因两次盗窃被判14年后,又干起偷树苗贩卖的勾当。昨日,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但未当庭宣判。
1997年、1999年,许某先后因盗窃罪获刑2年、12年。减刑后,他于2007年出狱。2011年6月15日至9月19日,许某偷盗并贩卖了500棵桂花树树苗、600棵栾树树苗、150棵广玉兰树树苗给周某;150棵桂花树树苗给何某。去年9月19日,他准备卖300棵青桐树树苗给江某、余某时被发现。
经查,许某出卖的树苗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滨湖新区塘西河苗圃内苗木,价值41000元(其中6000元未遂)。检方指控其涉嫌盗窃罪。许某当庭认罪并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