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湖或将拉上2米高的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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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亡悲剧频上演 “野游”者仍有增无减
天鹅湖或将拉上2米高的防护网

吴渝 本报记者 文/图
警示标志旁,巡逻人员在执勤
 

昨日,本报报道了关于7月21日至22日合肥市天鹅湖连续发生三起溺水,其中两人死亡,一人获救的事件。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天鹅湖,发现悲剧并没有起到警醒作用,游泳者依然有增无减。一名天鹅湖巡逻人员介绍,湖面或将拉一道防护网,以提高安全性。

“野游”者:都认为水性不错,不会出事

虽然22日天鹅湖发生“三溺两死”的惨剧,但23日下午3点左右,记者再次来到天鹅湖,看到南岸沙滩附近水域游泳的人竟有近千人。随同家长一起来的孩子约占三分之一,警戒线内不时出现几个人。

“你知道昨天天鹅湖有两个人溺水身亡了吗?”记者问一个从警戒线内被巡查人员责令回沙滩的男子,“知道啊,有什么事吗?”该男子反问。“你不害怕吗?”“那有什么好怕的,又不是我害那两个人淹死的!再说了,我水性又不差。”

一个带着儿子来游泳,正准备回去的父亲告诉记者,游泳是一项健身的好运动,只要不往深水处游就不会出事。他经常带着儿子在沙滩附近的水域游泳。

巡逻人员:水深、温差大是溺水两大祸因

合肥能够“野游”的地方很多,为何悲剧却在天鹅湖频频上演?天鹅湖一巡逻人员告诉记者,水深、水表与水底温差大是主要原因。

据介绍,天鹅湖平均水深3.5米,浅水区与深水区落差大,而且水表与水底温差很大,这些都对游泳者构成威胁。

“我们在水域内设置标牌,告诫市民禁止游泳,并有专人24小时巡逻,但是仍有市民我行我素,不听劝阻,从而造成悲剧的发生。”

市民质疑:禁止游泳规定未贯彻执行

天鹅湖禁止游泳有法可循。《合肥市城市广场游园管理办法》在2003年颁布实施。合肥市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批准将天鹅湖景区、环区河道景观水域按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在2007年4月由合肥市园林局进行公示。其中就规定,在广场游园内洗涤、游泳,处以20元以下罚款。

“溺水事故频繁发生,和有关部门有法不依、管理不到位有很大的关系。”昨日,就天鹅湖溺水事件,也有不少读者致电本报,认为如果发现游泳者立即强制性制止,并给予处罚,悲剧也许就不会那么多。

对此,一巡逻人员称,他们没有执法权,所以无法对游泳者进行处罚。

防护措施:湖面或将拉上防护网

“人多不如技多,从技术层面上提高监管水平,比如可以挂在胸前的‘监控器’,这样取证就容易多了。”一巡逻队员认为,“此外,若能增派几个有执法权的同事过来就好了。”

“我们昨天开会,领导称,准备近期在湖面警戒线上拉一张2米左右的防护网,虽影响美观,但是越过警戒线的人会减少很多。另外,还准备放置几个高音量扩音器在湖面,进行一系列宣传,效果应该不错。当然,部分游客自身素质的提高也是关键,要听从管理人员的劝阻。”一名周姓巡查队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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