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下午,记者从合肥市环保局获悉,《合肥市倡导绿色出行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的意见》正式获批,自2012年8月1日起,合肥市新购置机动车排放标准由“国三”提升至“国四”,外地转入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机动车环保准入标准,也同步由“国三”提升至“国四”。
而外地转入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机动车环保准入标准,自2013年8月1日起也升至“国四”。车辆排放标准可通过国家环保部机动车环保车型查询网(www.vecc-mep.org.cn/ve)查询。
记者了解到,“国四”标准施行后,对已上牌使用车辆的使用、过户、转让并无影响。随之而来的,必然是燃油也将推出“国四”标准。同样是93号汽油,由于“国四”标准的生产成本要高于“国三”,根据相关部门初步预测,其每升大概要比“国三”贵0.40元。
此外,从2012年12月1日起,合肥将在市区重点区域、路段施行黄标车限行管制措施。具体方案在制定中。合肥市财政、商务部门做好合肥市汽车更新淘汰配套落实工作,促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提前报废更新。每年淘汰和报废黄标车和老旧车2~3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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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国四”标准
“国四”排放标准是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国三号标准的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比二号标准降低了30%,而中国四号标准将进一步降低60%。“国四”标准汽油和“国三”比起来,主要区别是硫含量低得多,且更加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