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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发现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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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私家车“油改气”调查引关注
交警部门:发现将处罚

本报记者
 

星报讯 连日来,本报关注私家车“油改气”现象,引起了广泛关注。交警部门表示,一旦发现私家车违规安装燃气动力装置将予以相应处罚。

昨日,记者来到省立友谊医院附近加气站,对于加气站工作人员违规给私家车加气,该站的陶姓负责人称:“这些车都不是第一次来加气了,私家车司机能够提供钢瓶使用合格证和加气证,我们都会给他们加气。这样做也是为了减少其他司机排队等候的时间。”

合肥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称,私家车安装燃气动力装置,属于擅自改变发动机装置,具有一定危险性,同时对车辆的使用寿命会造成一定影响。对于擅自改变发动机装置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一旦发现将责令整改,没收燃气动力装置,同时予以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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