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家政女工骑自行车上班时摔倒,受重创成了植物人,唯一的嫌疑人自称“做好事”将她送医。为还原真相,承办检察官指导公安机关进行了侦查实验,锁定嫌疑人,“热心人”俞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两年有期徒刑。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2011年11月14日7时许,省城家政女士胡女士(现年40岁)骑自行车去雇主家上班。不久,胡女士爱人接到电话说胡女士被撞了,让他赶紧去医院。爱人赶到时,胡女士已不能说话,躺在病床上至今未醒。
根据医院监控,胡女士家人找到送胡女士来医院的俞某夫妇及其一位工友。2011年11月20日,俞某到交警部门说,当时是做好事才把胡女士送到医院的。俞某说,当时他们夫妇正骑着电动车沿四里河路由北向南逆行赶去工地做装潢。看到同向行驶的胡女士,俞某夫妇从旁超车,“刚骑出几十米远,老婆说后面有人摔倒,我停车让老婆扶起胡女士,自己在一边拦车,正巧碰到工友周某某,就一起把她送到医院。”
同时,俞某透露,当时有辆可疑面包车超了过去。但监控录像显示,案发时除了俞某夫妇的电瓶车,没有其他可疑车辆经过。
审讯中,俞某上交了当时绑在车上的大部分工具,唯独没交瓷砖切割机。经过反复讯问,俞某才上交该瓷砖切割机。经鉴定,胡女士左侧臀部的伤口与俞某上交的瓷砖切割机吻合。警方将案件移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验警方证据后,为进一步确认肇事者,承办检察官退回案件,并指导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实验,模拟超车情形。实验证明,骑着俞某当天骑乘的电瓶车超车时,车上绑的瓷砖切割机右侧顶端正好能撞到胡女士左侧臀部,实验伤口与胡女士左侧臀部上的伤痕形状吻合。
此外,工友周某某以及路人蒯师傅的证言也都把嫌疑指向俞某。相关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俞某超车时,车上绑的瓷砖切割机撞倒了胡女士。
最终,庐阳区检察院以俞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所有证据能得出俞某犯交通肇事唯一、确切的结论,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遂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俞某有期徒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