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 北京出租车司机李书国半夜遇到两名乘客打车不付钱,还拽扯其衣领。在乘客下车后,他驾车将对方撞成一死一伤。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书国有期徒刑15年。
的哥撞死不付钱乘客
现年51岁的李书国高中文化程度,案发前是北方创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司机。
法院查明,去年8月18日3时许,李书国驾驶出租车搭载乘客田某、潘某,行驶至北京东城区金鱼池西街十一中学东门南侧。田某下车后,因车费问题揪扯李书国衣领,没有支付车费准备离开。李书国因对田某的言行不满,遂调转车头将站在路边的田、潘二人撞倒,致30岁的田某颅脑损伤死亡,致潘某轻伤。李书国作案后驾车逃离现场。次日,他被警方调查。
一审判有期徒刑15年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李书国家属代其交了赔偿款1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书国因琐事竟驾车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李书国能够主动到案,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并赔偿了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且本案事出有因,故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死者家属100余万元,伤者43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