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刘卓志10天的上诉期结束,这位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锡林郭勒盟(以下简称锡盟)原盟委书记放弃上诉,一审被判无期徒刑的判决生效。
刘卓志86次收受贿赂817.036万元,其中卖官收入占了他受贿金额的大部分。梳理刘卓志案,揭开当地官场职位买卖的隐秘一角。同时这些买官者在经过钱权交易而如愿以偿后,又成为了卖官链条中的新的一环,与刘卓志形成了利益同盟。 据《京华时报》
收受贿赂:妻子负责保管转移赃款
2001年9月,刘卓志任锡盟盟长,开始了他在锡盟长达8年的主政期。2003年3月,刘卓志被扶正,升任盟委书记。直至2008年1月,出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官拜副省级。
而谈起刘卓志的腐败,又不得不提及他的妻子宋巍。很多请托人在不能直接找到刘卓志时,曲线救国选择了宋巍。在刘卓志总共817.036万元的受贿款中,宋巍的共同受贿数额是281.7万元。
而刘卓志收受的钱款均由宋巍保管。后宋巍为了规避组织审查,还将600万余元钱款转至他人处保管,并以他人的名义在北京的中国银行开立账户,购买了200余万国债。
卖官交易:提拔市委书记收受64万
最早的卖官交易起于2003年。这一年,有两个人直接或间接地找到了刘卓志。刘卓志的下属牛志美是其中一人。
牛志美1997年任锡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2002年任锡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自2003年起,担任锡盟发改委主任一职长达4年。并最终于2007年爬上了锡盟盟委委员、锡林浩特市市委书记的位置。
牛志美的升迁,花了大把的钱,刘卓志提供了极大帮助。牛志美之前请托和事后感谢共17次给刘卓志或者通过刘卓志的妻子宋巍送去42万人民币和3万美元(总折合64.686万人民币)。
选拔干部:专门指定考察自己人
刘卓志被抓后,提到了一个行贿人——贾乘麟。
与牛志美相同,自从2003年刘卓志主政锡盟后,贾乘麟便开始运作自己升职一事。
2003年,锡林浩特市规划处拟升格为锡林浩特市城市规划局。为了提任锡林浩特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职务,贾乘麟来到了宋巍的办公室。他交给宋巍3万元人民币,并请她向刘卓志转达提职的请托。
宋巍将贾乘麟的请托及送钱的情况告知刘卓志后,刘卓志很快推荐了贾乘麟。2004年3月,贾乘麟即被任命为锡林浩特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
此后的2007年秋,锡林浩特市城市规划局局长职位空缺,贾乘麟再次找到了宋巍。在宋巍的办公室里,贾乘麟以资助宋巍购房为名,交给她40万人民币。
在宋巍将贾乘麟的钱和请托带给刘卓志后,刘卓志想到了刚刚提任市委书记不久的牛志美,并将贾乘麟推荐给了牛志美。而牛志美则马上安排当时的负责人对贾乘麟进行推荐考察工作。
除了卖官,还干预地方经济活动
2010年12月14日,刘卓志被“双规”。2011年1月6日,刘卓志的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职务被免。1月14日,其人大代表资格被罢免。
纪检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刘卓志“双规”后,如实供述了组织已经掌握的收受牛志美、贾乘麟等15人给予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648万余元的事实。此外,刘卓志还主动交代了组织部尚未掌握的收受6人贿赂共169万的事实。
除了卖官外,刘卓志还在受贿后帮助多家企业及个人,低价购买楼房及宾馆、暂缓关闭长期污染市区环境的储煤场、催要工程款、承建铁路、配置煤炭资源、进行煤田风险勘查、办理银行贷款、销售奶牛、获得低价探矿权、开发房地产等,其中不乏一些国内知名企业。
最终法院认定刘卓志受贿罪名成立,鉴于他在归案后主动交代了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态度好并退缴了赃款,而判处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