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茂清
奥运会是影响世界的体育盛会,今天的中国体育健儿在奥运会上雄姿招展,扬我国威。然而,新中国重返奥运的曲折历程却鲜为人知。
两个“中国国家奥委会”的出现
新中国成立后的1952年7月,选派运动员参加了在赫尔辛基举行的第15届奥运会。1954年的国际奥委会第49次会议上,以多数票通过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简称“体总”)为国家奥委会。
然而为时不久,追随美国反华的国际奥委会第5任主席布伦代奇,公然违背“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国家奥委会”的《奥林匹克宪章》,将台湾的“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简称“体协”)以“中华民国”的名义,列作了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家奥委会。这样,在国际奥委会中出现了两个中国国家奥委会。
新中国与国际奥委会断交
1958年8月19日,国家“体总”发表了与国际奥委会断绝关系的声明:中国奥委会严正宣布,不再承认国际奥委会,同国际奥委会断绝一切关系,因为它已沦为美国制造“两个中国”的工具。
新中国与国际奥委会断交后,不再参加奥运会及国际奥委会名下的世界体育赛事,但体育运动并未止步,且是与时俱进,还创造了多个世界纪录。在近20年时间里,与百余个国家进行了3000多项体育交流。在第三世界朋友的支持下,新中国运动员开始重新出现在了重大国际赛事中,如亚洲运动会、新兴力量运动会、亚洲新兴力量运动会等。
新任奥委会主席欢迎中国重返奥运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以美国为首的世界反华势力孤立新中国的政策日渐破产。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
趁此大好形势,中国加大力度开展体育外交,团结老朋友,争取新朋友,建立广泛的国际统一战线,为最终打破坚冰、恢复在国际奥委会中的合法地位奠定基础。
国际奥委会内部也发生了变化,顽固反华的第5任主席布伦代奇于1972年离任,由基拉宁接任为第六任主席。基拉宁与副主席萨马兰奇表示,把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拒之奥运大家庭门外,有失奥林匹克运动的广泛性、普遍性,不符合奥林匹克精神。国际奥委会中伊朗、日本、西德、意大利、突尼斯、罗马尼亚等国的委员们,也为中国重回奥运奔走呼号。
在当时,恢复中国在国际奥委会中的席位并不太难,焦点是对台湾的处置。1977年9月间,国际奥委会主席基拉宁访华,表示欢迎中国重返奥运大家庭,他提议:保留台湾在国际奥委会中的席位,但不称“中华民国奥委会”,改称为“台湾奥委会”。但这建议遭到国家 “体总”拒绝。
基拉宁又派国际奥委会委员高斯帕来北京,再提建议:中国在奥运会上使用国际奥委会的会旗与会歌,以利早日回到奥运大家庭。
“体总”负责人何振梁委婉辞谢说:“您来自像我们一样伟大的国家,您只会在自己国家的旗帜引导下入场,也只会为自己国家的国歌起立。”
重返奥运殿堂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内有语云:在解决统一问题时,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
“体总”与国家体委根据这一精神,提出了“争取国际奥委会解决我代表权问题”的方案,构想在“一个中国”前提下,允许台湾作为“中国奥委会台湾分会”的名义留在国际奥委会中,但必须在改变原来使用的名、歌、旗之后。
1979年3月间,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会议在瑞士洛桑举行,中国“体总”代表何振梁应邀参加,他在会上表述了上述构想,得到大多数委员的赞赏。
6月20日至30日的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波多黎各会议上,原则上通过了一项建议案,内容是:
确认以“中国奥委会”的名称承认设在北京的奥委会;
以“中国台北奥委会”的名称维持对设在台北的奥委会的承认,条件是后者采用的歌曲和旗帜有别于迄今使用的“中华民国”歌曲和旗帜。
10月25日,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在日本名古屋开会,将这一建议案正式的加以肯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为“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会址在北京,它的歌、旗和会徽,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和国旗,提交并经执行委员会批准的会徽。
设在台北的奥委会名称是“中国台北奥林匹克委员会”,它使用的歌、旗和会徽,有别于目前使用的歌、旗和会徽,并须经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批准。
11月26日下午,国际奥委会副主席穆罕默德·姆扎里,在洛桑总部宣布,国际奥委会全体委员通过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以62票赞成17票反对,批准了执行委员会10月25日的名古屋决议,中国奥委会在国际奥委会的合法权利终于得到恢复。
被迫离开了20多年的新中国,经几多艰难险阻,终于重返奥运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