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祝亮)合肥市日前出台政策,自2011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一次缴纳20年的大病救助金。对于该政策的出台,大部分退休人员表示欢迎。昨日,合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对这一政策的制定做出了解释。
据悉,20年大病救助金的现行标准是每人每月15元,共3600元,其中单位退休人员由单位一次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一次缴纳。大病救助金缴清后,每年医保报销限额为30万元(其中医保统筹基金支付6万元、大病救助金支付24万元)。
据介绍,该政策调整的主要依据是:退休人员缴纳年限规定为20年,是根据合肥市居民退休后平均寿命79岁(退休后20年)测算的,也体现了团结互助、统筹共济。另一方面,一些单位因关闭、破产等原因导致单位没缴费,影响了退休人员享受大病救助待遇。新政策规定单位在办理退休时应一次缴清20年大病救助金。还有就是个人缴费的退休人员随着年龄增大、居住地变化,每年缴费很不方便,许多退休人员强烈要求一次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