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星报刊登了合肥市物价局即将开展物业收费专项整治活动消息后,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关注,星报读者纷纷打入热线电话,就各自的物业疑问进行咨询。记者就读者关注内容比例高的问题,进行了梳理。
四类小区限期年底
“一费制”的规定,部分小区在今年底必须执行“一费制”,那么哪些小区属于年底前执行“一费制”的小区呢?
据合肥市物价局介绍,年底前主要有四类小区必须执行“一费制”:2011年8月1日《办法》实施后新建的、首次移交的物业服务收费,必须实行“一费制”;2011年8月1日前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有明确期限,合同到期后须执行“一费制”;对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没有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原物业服务企业自愿继续提供服务的,在多数业主的要求下,应当执行“一费制”;对提前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建设单位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或原业主委员会任期已满,已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但仍未成立的;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者提前解除合同,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相关物业服务企业或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都应当严格执行“一费制”。
普通住宅物业费最高1.44元
按照《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于物业费,业主可以选择甲、乙、丙、丁四级服务。甲级无电梯,基本收费标准为每月0.70元/平方米,有电梯的每月1.20元/平方米;乙、丙、丁三级标准逐级减少0.1元。
这里所规定的价格是政府指导价,还有20%的浮动空间。按照20%浮动计算,合肥市普通住宅的物业综合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44元/平方米/月。
门禁卡工本费不得收取
据介绍,物业服务收费主要内容是物业综合服务费、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这3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物业综合服务费包括各类收费,简称为“一费制”。除了这3项内容,一律不能巧立名目乱收其他费用。
对于门禁卡的收费中,原则上不可以收取门禁卡工本费。物业服务成本中应包括共用部位维护维修费用;但若因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可以据实收取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