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合肥市教育局日前对2012年中考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就是中考志愿试行“平行志愿”。为使广大考生和家长加深对平行志愿的了解,提高志愿填报的针对性和成功率,合肥市教育局负责人日前对平行志愿录取等细节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平行志愿
改变了传统的“志愿优先”的原则
所谓“平行志愿”,指在某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学校志愿均为并列的志愿。平行志愿与传统志愿的根本区别在于投档方式上的区别。平行志愿改变了传统的“志愿优先,按分排序”的投档原则。首先按照分数将考生排序,然后按照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体现了“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关键词——中职志愿
首次将中职志愿和普高志愿一起填报
今年合肥市市区统一设置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共设置7个批次15个志愿,其中第二至第四批次实行平行志愿:
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及二中特长生招生;有关学校国际班招生;高校附属中学面向本校教职工子女招生;完全中学直升生招生。设1个志愿。
第一批次: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含指标到校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最低控制线)。设1个志愿。
第二批次:三中等6所省示范高中招生;168中学、中科大附中招生。设A、B共2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共建实验班招生;市示范高中、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安大附中及外语特色班招生;民办高中招生。设A、B、 C、D共4个平行志愿。
第四批次:艺术、体育特色班招生。设A、B 、C共3个平行志愿。
第五批次: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
第六批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
关键词——投档录取
投出档案的考生即被所投学校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前,首先对每个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即根据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仍相同按初中毕业学业文化课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按体育、理科实验操作两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按考生语、数、外三科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后,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顺序位。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高低顺位,对考生按平行志愿A、B(C、D)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对于一个考生来说,首先将考生档案投给考生填报的A学校,如成绩不够,则投给B学校,如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投档过程。如果经检索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也完成了该考生的投档过程。
一个批次投档结束,投出档案的考生即被所投学校录取。未能投出档案的考生进入下一批次录取。实行计算机投档、录取。